儿童画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儿童画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在活动中心统一管理下,秉承陶行知先生“生活即教育”的生活教育思想,意在丰富和活跃学��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对美术的兴趣,学习艺术、提高审美为主要目的的学习性质的非盈利性社团。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普及美术教育,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绘画技能和提高审美水平。 第二章 内容 第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我中心学员,根据个人兴趣,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有效期一年。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二)社团成员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第十一条会员履行 第六条 社团成员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尊重社团的人员。 (五)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书面请假。 (六)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行知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活动制度: (一)我中心学生社团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由中心安排和教师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办法成立,社团成员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活动场地清洁。所有成员有爱护学校设备的义务。 (二)学生社团必须有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或者家长义工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必须坚持经常性,并积极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三)社团活动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活动,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若有更改,社团负责人提前一周上报中心,然后通知到每位学员。 (四)学员参加社团的培训费为免费,一些学员必需的个人用品由学员自备,指导教师至少�崆耙恢芟蜓г碧岢鑫锲纷急敢�求。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一)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或者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的学员,超过三次者不得参与期考核评优活动,同时,取消下次参与本组的报名资格。 (二)对于社团积极分子,在期末考核评优时,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儿童画社团。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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